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请参看附件。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pdf】
一、工作原则及组织管理
参见《心理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专业需求
045400应用心理学(非全日制)
接收人数9人
系统开放申请时间:持续开放24小时
三、基本要求
1. 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 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如果统考网报时填报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须提交在职定向就业证明。请在调剂系统开放申请时间截止前,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并带有单位公章的在职定向就业证明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bic537@nenu.edu.cn,否则不予发送复试通知。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东师心理在职定向就业证明+姓名”。考生应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东北师范大学可在任何时候取消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
1.系统开放申请时间截止后 24 小时内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考
生应在 24 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未回复者视为拒绝参加复试。2.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参见“实施细则”。
3.复试时间及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另行公布)。
五、拟录取
复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 24 小时内回复确认,逾
期未回复者取消待录取资格。考生应慎重回复确认待录取,一经确认不予解除。
六、咨询申诉渠道
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0431-85098465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9535,电子邮箱:bic537@nen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31-85099608
学校纪委办公室:0431-85098259
七、其他
1.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不受理其他形式的调剂申请。
2. 不接收“少民计划”、“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调剂考生。
心理学院 2020年5月7日
【责任编辑: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