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
(一)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华侨大学报考要求不符的,不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华侨大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否则不予考试。
(三)被华侨大学录取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华侨大学: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华侨大学。
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华侨大学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
①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
②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
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华侨大学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失业证》。
所有被华侨大学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上材料转到华侨大学。华侨大学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华侨大学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责任编辑: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