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1年全日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宁波市是国家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也是国家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浙江大学宁波校区依托浙江大学优质办学资源,立足宁波,为区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的同时,放眼全球,培养有国际竞争力的未来技术人才。宁波校区包括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浙江大学宁波国际合作学院(筹)等科研教学单位,是一个集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高层次人才培养于一体的高水平、研究型、国际化校区。
设立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是浙江大学宁波校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推进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造就更多高层次工程科技人才的重要举措。
一、招生领域及招生计划
序号 | 报考专业(代码) | 专业领域(方向) |
1 | 电子信息(085400) | 02光学工程 |
2 | 电子信息(085400) | 08电子与通信工程 |
3 | 电子信息(085400) | 09集成电路工程 |
4 | 电子信息(085400) | 10控制工程 |
5 | 机械(085500) | 机械工程 |
6 | 材料与化工(085600) | 化学工程 |
7 | 能源动力(085800) | 动力工程 |
8 | 生物与医药(086000) | 食品工程 |
9 | 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二、推免生申请事项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3.能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外校推免生申请我院,申请流程如下:
1.网上报名:
通过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中的“免试申请网报入口”填写有关栏目并提交申请。如果申请内容有改变,可以自行在“状态查询”页面修改。
各专业领域(方向)申请截止时间为:
专业领域(方向) | 对应院系 | 报名截止时间 | 备注 |
02光学工程 |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 9月15日 |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各专业方向领域申请截止日期和复试时间与各领域上述所在院系时间一致(化学工程专业报名截止时间除外),请及时关注浙江大学各专业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要求 |
08电子与通信工程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9月15日 | |
09集成电路工程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9月15日 | |
10控制工程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9月11日 | |
机械工程 | 机械工程学院 | 9月15日 | |
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 9月16日 | |
动力工程 | 能源工程学院 | 9月15日 | |
食品工程 | 9月10日 |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9月16日 |
申请食品工程专业的考生,请按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要求进行申请,并在备注内说明“报考宁波分院”。
申请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的考生,请按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要求进行申请,并在备注内注明“报考宁波分院”,按要求填写链接https://jinshuju.net/f/A9hqbQ的信息时,请选择 “信息与通信网络工程研究所方向”或“集成电路设计方向”。
申请其他专业方向(领域)的考生,申请学院请选择 “工程师学院”并选择宁波分院招生专业领域(方向)。
2.填报要求:
请按专业领域(方向)填报,并在系统“学生备注”栏按顺序列出:(1)获得推荐资格的可能性;(2)专利;(3)专业性竞赛(按级别从高到低);(4)创新创业成果。
参加我院夏令营营员填报时须与夏令营申请的专业领域(方向)一致,并备注“优秀营员”或者“一般营员”。
3.材料递交:
学校系统填报后,请申请人务必填写以下链接中的信息,https://jinshuju.net/f/k1QqSR,并按要求上传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成绩排名(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发表论文、各类获奖、英语水平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申请材料的扫描件请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以“姓名+报考专业领域(方向)”命名。
各专业方向(领域)链接填报截止时间同上表。
4.注意填报信息完整和提交材料齐全,否则将作无效申请处理。
5.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查收邮件,以保证学院能够顺利联系你。
(三)浙江大学校内免试生申请我院办法按本校“关于推荐2021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容进行。请关注研究生院招生通知。
三、推免生复试录取
学院成立2021年推荐免试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研究生院要求,综合考核原则上采用钉钉(DingTalk)平台以网上远程形式组织。
复试名单确定、复试和录取办法原则上按各专业领域(方向)所在院系要求进行。
四、培养方式
浙江大学对我院研究生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宁波分院各专业方向(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食品工程学制3年),采用学分制,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每位研究生将进行为期六个月以上的专业实践训练,由企业导师和校内导师共同指导完成专业实践训练。
五、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通过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培养环节的考核,符合学院规定的专业实践要求,所取得科研成果达到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所在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浙江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并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学费2万元/全程/生(食品工程学费2.4万/全程/生)。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参加针对研究生的评奖评优、学习生活条件、医疗保障等方面同浙江大学其他全日制研究生。
七、培养地点及食宿
教学和学生宿舍地点:浙江大学宁波校区。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邮箱:mse168@zju.edu.cn
咨询电话:0574-27830656
【责任编辑: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