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接收2021年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接收不同招生单位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学院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代表、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
职责: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学院招生实施方案,统筹学院指标配置,组织选拔考核,做好信息公开和申诉处理工作等。
2.纪检监督小组
组成:学院纪检监察负责人、学部委员、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教授委员会负责人。
职责:对学院招生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重点督查考核程序的规范性。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3.考核小组
各团队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与考生有利益相关的成员须回避。考核小组对推免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确保考核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4.咨询方式
工作地点:北校区办公楼112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8202505-606
咨询平台:关注学院微信企业号“西电微院”
三、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预报名
1.请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ehall.xidian.edu.cn/geapp/sys/wdyjsbm/entrance.do ),进入“2021年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按说明要求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9月27日12:00。
为了便于学院、导师、学生三方及时沟通和了解,学生提交材料如下:(统一要求PDF格式,命名格式:题号-文件名,如01-成绩单、…)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全国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试印件或TOEFL、GRE/GMAT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3)其它能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或已录用的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直博生
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在完成预报名后,请按照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要求提交“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和个人成果材料,学院按博士复试考核要求统一组织评审。提交链接:https://jinshuju.net/f/PWLfC6
注意:报考我院的推免生须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工作,且所有推免生的接收导师以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为准。
五、复试
2021推免生复试考核形式以各复试小组通知为准,全程录音录像。参加学院推免预报名活动的学生,经考核合格直接“预录取”,复试成绩以预报名的面试成绩为准。未参加我院推免预报名活动的学生,需参加学院导师团队组织的复试考核。
考核时间:8月1日-9月30日
(1)考核内容:主要考查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国语水平等,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考核安排:本校学生采取现场面试,外校学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考核形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通知公告:通过“研究生报名平台”向申请学生发送相关审核通知。
六、录取
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通知。
录取流程:
1.已参加我院推免生预报名活动,通过导师团队综合面试并取得预录取资格的学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优先批次录取,具体以国家系统通知为准。
2.其他推免生,根据“推免服务系统”通知的时间,参加我院导师团队组织的综合面试,复试合格拟录取。
注意:因导师招生名额有限,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取消录取通知,把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
3.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同意录取后,正式成为我校2021级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受理考生解锁、取消录取资格的申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奖助金
录取为我院推免生将优先评奖学金。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包括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和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电研〔2018〕47号文件规定。
1.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
(1)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奖励优秀硕士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和微电子学院3+X本硕连读推免生(简称3+X本硕生),只在入学第一学年评选,标准如下:
(2)推免生学业奖学金
条件说明:
①推免生排名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为准,排名人数为30人(含)—100人的,第一名按1%计,排名人数小于30人的,按实际排名计算。
②优秀硕士推免生或直博生专项奖学金获得学生,第一学年不再享受学业奖学金,未能获评该类奖学金的学生可参评学业奖学金。
③3+X本硕生专项奖学金中,硕士奖学金以外的1万元,由导师支付,并通过助研系统发放。
2.硕士新生奖助金
3.推免究生奖助优惠政策
就读于26所批准建设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所在高校的推免生、20所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依托高校的推免生:
I、本科学业成绩在所学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可获特等学业奖学金,享受导师助研津贴300元/月;
II、本科学业成绩拔尖且专业能力特别突出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所参评成果不能与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成果相同),享受导师助研津贴300元/月;
条件说明:
①本科学业成绩排名以学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加盖鲜章),排名人数为30人(含)—100人的,第一名按1%计,排名人数小于30人的,按实际排名计算。
②直博生入学第一学年可获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享受导师助研津贴300元/月。
③硕士入学第一学年可获一等学业奖学金,享受导师助研奖励岗位,每月150元助研津贴;
八、信息公开与监察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学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81891632(微电子学院),81891244(研究生院),81891725(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责任编辑: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