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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620《法学基础(一)》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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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20《法学基础(一考试大纲

(本大纲适用于法学一级学科招生初试)

 

2021年 7 月修订



Ⅰ.考 查 目 标

 

法学基础(一)试卷包括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三部分。要求考生具有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法律专业素养,具备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体包括:

一、准确把握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知识。

二、理解和掌握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定义、特征、内容。

三、准确把握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基本原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四、灵活运用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理论知识说明、分析实践中的相关问题。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分数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三、试卷内容结构

50 

50 

法学 50 试卷型结构

本试卷主要题型有客观题、名词解释题、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以主观试题为主。


Ⅲ.考 查 内 容

第一部分 法理学

 

一、导论

(一)法学的概念

(二)法学体系的概念

(三)法理学的意义

 

二、法的概念

法的特征

法的本质

法的定义

 

三、法的要素

法律规则 1.法律规则的概念

2.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3.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4. 法律规则的类别

法律原则 1.法律原则的概念

2. 法律原则的种类

3. 法律原则的功能

法律概念 1.法律概念的概念

2.法律概念的分类

 

四、法的形式与效力

法的渊源 1.法的渊源的概念

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二)法的分类

1.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2. 根本法与普通法

3. 国内法与国际法

4. 实体法与程序法

5. 一般法与特别法

6. 公法与私法

7. 普通法与衡平法

(三)法的效力范围1.法的对人效力

2. 法的空间效力

3. 法的时间效力

(四)确定法的效力层次的规则

 

五、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释义


1. 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2. 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二)法律部门及其划分1.法律部门的概念

2.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3. 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六、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概述1.法律关系的概念

2.法律关系的特征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

(三)法律关系的主体1.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2. 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3. 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的客体1.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2.法律关系客体的分类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亡1.法律事实

2.法律事件

 

七、权利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概述1.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2.权利和义务的特征

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八、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行为的结构

法律行为的分类

 

九、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的分类

(三)法律责任的归责与免责1.归责要素

2. 归责原则

3. 免责

 

十、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概述1.法的作用的含义

2.法的作用的分类

(二)法的规范作用

(三)法的社会作用

(四)法的局限性

 

十一、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概述1.法的价值释义

2.法的价值体系

法与正义

法与秩序

法与自由

法与效率

法与人权

 

十二、法的创制

(一)法的创制的概念和特征

立法原则

立法体制

立法程序

(五)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十三、法的实施

守法和违法

1.守法

2.违法

(二)执法

1.执法的概念和特征

2.执法的原则

(三)司法

1.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2.司法的原则

3.司法体制

法律监督

1.法律监督的概念

2.国家法律监督

3.社会法律监督

 

十四、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法律解释 

1.法律解释的概念

2.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3.法律解释的体制

4.法律解释的方法

(二)法律推理

1.法律推理的概念和特征

2.法律推理的方法

3.法律推理的价值

 

十五、法律程序

(一)法律程序的概念

法律程序的价值

法律程序的作用

 

十六、法律职业

(一)法律职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律职业的技能

 

十七、法的起源

(一)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

(二)法产生的过程

(三)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法产生的基本形式

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十八、法的历史类型

(一)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

(二)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与条件

(三)奴隶制法的概念与特点

(四)封建制法

1.封建制法的概念与特点

2.中国封建制法与西欧中世纪法的区别

(五)资本主义法的概念和特征

(六)社会主义法的特征

 

十九、法系

(一)法系的概念和种类

两大法系的比较

两大法系的趋同

 

二十、法的发展

(一)法的发展的一般理论

1.法制现代化释义

2.法制现代化的要素

法的继承 

1.法的继承的概念

2.法的继承的依据

3.法的继承的内容

法的移植 

1.法律移植的概念

2.法律移植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3.法律移植的类型

(四)法制改革的必要性

(五)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特点

 

二十一、法治国家

(一)法治与法治国家的含义

法治国家原理 

1.法治国家的社会条件

2.法治国家的基本构造

3.法治国家的标志

4.法治国家的模式

(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目标

 

二十二、法与经济

(一)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二)法与生产力

(三)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二十三、法与政治

(一)法与政治的关系

(二)法与政策

 

二十四、法与科技

(一)法与科技的关系

科技法在中国的发展

 

二十五、法与其他社会规范

(一)法与道德的关系

(二)法与宗教的关系二十六、法与文化

(一)法与文化的一般关系

(二)法律文化

法律意识

1.法律意识的概念

2.法律意识的分类

3.法律意识的作用

 

 

第二部分 宪法学

一、导论

(一)宪法学概念

(二)宪法学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

 

二、宪法总论

(一)宪法的概念与本质

(二)宪法的分类和渊源

(三)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

(四)宪法关系与宪法规范

(五)宪法的效力和作用

 

三、宪法的历史发展

(一)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1.资本主义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2.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

1.清末预备立宪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3.北洋军阀和国民政府的宪法

4.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2.1954年宪法

3.1975年宪法

4.1978年宪法

5.1982年宪法

6.1982年宪法的五次修改

 

四、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宪法指导思想

1.宪法指导思想概述

2.我国宪法关于指导思想的具体表述

3.我国宪法指导思想的重要作用

(二)宪法基本原则

1.宪法基本原则概述

2.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五、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

(一)国家性质

1.国家性质概述

2.我国的国家性质

3.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

(二)国家形式

1.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2.国家结构形式

3.国家标志

 

六、国家制度

(一) 经济制度

1.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2.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三)文化制度

1.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

2. 文化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四)社会制度

1.我国宪法关于社会制度的规定

2.社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五)生态文明制度

1.我国宪法规定的生态文明制度

2.生态文明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1.人权

2.权利概述

3.基本权利的概念

4.基本权利的主体

5.基本权利的效力

6.基本权利的保障和限制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

7.监督权和请求权

(三)公民的基本义务

1.基本义务的概述

2.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4.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5.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6.依法纳税的义务

7.宪法规定的公民其他义务

 

八、国家机构

(一) 国家机构基本原理

1.宪法中的国家机构

2.我国国家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3.我国国家机构体系和组织活动原则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国家主席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2.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3.国家主席的职权

(四)国务院

1.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2.国务院的组成、任期、领导体制、会议制度

3.国务院的职权

4.国务院机构设置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

1.我国的军事制度

2.我国宪法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

(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地方国家机构概述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概念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性质和地位

3.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成

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八)监察委员会

1.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

2.监察委员会的产生、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

3.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和监察范围

4.监察工作的原则和方针

(九)人民法院

1.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2.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基本职权

3.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

(十)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

2.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和基本职权

3.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的检察工作原则

 

九、“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 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1.“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概念

2.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的解决

3.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

(二)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1.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2.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直接行使的权力

3.特别行政区行使的高度自治权

(三)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

1.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性质和特点

2.行政长官

3.行政机关

4.立法机关

5.司法机关

6.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和市政机构

 

十、宪法实施和监督

(一) 宪法实施

1.宪法实施概述

2.宪法实施的功能和基本方式

(二)宪法监督制度

1.宪法监督概述

2.宪法监督制度的历史发展

3.宪法监督制度的类型

(三)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1.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形成

2.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

3.我国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4.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

5.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十一、宪法学前沿问题

1.近年来宪法学重大理论问题和热点问题

2.社会实践中的宪法问题

 

第三部分 行政法学

 

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与行政权

1.行政的含义与特征

2.行政的分类

3.行政权

(二)行政法的概念

1.行政法的含义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3.行政法的性质

4.行政法的特征

(三)行政法的渊源

1.行政法渊源的概念

2.行政法渊源的类型

3.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四)行政法的体系

1.行政法的外部体系

2.行政法的内部体系

(五)行政法的作用

1.关于行政法作用的各种观点


2.行政法的作用

(六)行政法学的流派与观念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

1.基本原则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2.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3.政法基本原则的构成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

2.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

1.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

2.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

(四)正当程序原则

1.正当程序的由来、意义与含义

2.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

 

三、行政法主体

(一)行政法主体的概念和范围

1.行政法主体的概念

2.行政法主体的范围

(二)行政主体

1.行政主体的基本概念

2.行政机关

3.行政授权与被授权组织

4.行政委托与受委托的组织

5.作为行政主体的公安机关

(三)行政公务人员

1.行政公务人员的基本概念

2.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

3.我国现行人民警察制度

(四)行政相对人

1.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概念

2.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四、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基本理论

1.行政行为概念的由来与域外相关学说

2.行政行为的概念

3.行政行为的特征

4.行政行为的合法

5.行政行为的效力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3.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

4.授益行政行为和负担行政行为

5.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

6.强制性行政行为和非强制性行政行为

7.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

8.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

(三)行政行为的类型

1.行政行为类型的概念与功能

2.行政行为类型与分类的关系

3.行政行为的类型化

(本部分的“类型”均可表述为“形式”)

(四)行政立法

1.行政立法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立法的分类

3.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

4.行政立法原则与程序

5.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与监督审查

(五)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2.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3.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行政立法的区别

4.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六)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的概念

2.行政处罚的原则

3.行政处罚的种类

4.行政处罚的设定

5.行政处罚的管辖

6.行政处罚的适用

7.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8.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七)行政强制

1.行政强制的概念和原则

2.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分类、设定、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

3.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分类、设定、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

4.行政强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八)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的概念

2.行政许可的性质

3.行政许可的种类

4.行政许可的原则

5.行政许可的设定

6.行政许可的实施

7.行政许可的监督检

8.行政许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九)行政检查

1.行政检查的概念

2.行政检查的性质

3.行政检查的特征

4.行政检查的原则

5.行政检查的种类

6.行政检查的主要措施

7.行政检查的程序

8.行政检查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十)行政主体的其他行政行为

1.行政确认

2.行政命令

3.行政给付

4.行政奖励

5.行政裁决

6.行政调解

7.行政协议

8.行政指导

9.行政事实行为

10.未形式化行政行为

 

五、行政程序

(一)行政程序的基本概念

1.行政程序的涵义

2.行政程序的分类

3.行政程序的价值

4.我国行政程序立法概况

(二)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正、公平原则

3.参与原则

4.效率原则

(三)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1.行政听证制度

2.行政回避制度

3.审裁分离制度

4.说明理由制度

5.信息获取制度

6.案卷制度

(四)公安行政执法程序

1.严格遵循公安行政执法权行使程序的意义

2.公安行政执法权的程序要素及作用

3.公安行政执法权运行中的程序问题

4.公安行政执法权的程序控制

 

六、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一)行政违法

1.行政违法的概念与特征

2.行政违法的种类

3.行政违法的分类

4.行政违法的确认与行政违法的后果

(二)行政责任

1.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七、行政法制监督

(一)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和分类

1.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与特征

2.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区别与联系

3.行政法制监督的分类

(二)行政法制监督的类型

1.权力机关监督

2.人民法院的法制监督

3.行政机关的法制监督

4.公民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三)公安执法监督

1.公安执法监督的概念和特征

2.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

3.督察制度

4.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

 

八、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概述

1.行政复议的概念

2.行政复议的性质

3.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行政复议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1.行政复议与行政行为的联系与区别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3.行政复议与行政申诉的联系与区别

4.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的联系与区别

(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1.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2.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

(四)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1.行政复议范围的确定标准

2.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3.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

(五)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

1.行政复议机关

2.行政复议管辖

(六)行政复议参加人

1.行政复议申请人

2.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3.行政复议第三人和代理人

(七)行政复议程序

1.行政复议的申请

2. 行政复议的受理

3.行政复议的审查

4.行政复议的决定与送达

5.执行

6.和解与调解

 

九、行政赔偿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1.行政赔偿的概念

2.行政赔偿的特征

(二)行政赔偿的范围

1.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

2.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三)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1.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2.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四)行政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

1.行政赔偿请求人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五)行政赔偿程序

1.行政赔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2.行政先行处理程序

3.行政复议程序

4.行政诉讼程序

5.行政赔偿的追偿程序

(六)行政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1.行政赔偿的方式

2.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

3.行政赔偿费用

 

十、行政补偿

(一)行政补偿的概念和特征

1.行政补偿的概念

2.行政补偿的特征

3.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关系


(二)行政补偿的范围

1.征收、征用补偿

2.其他合法行政职权行为的损失补偿

(三)行政补偿的原则与标准

1.国外损失补偿的原则

2.我国的行政补偿原则

(四)行政补偿的程序与司法救济

1.行政补偿的程序

2.行政补偿的司法救济


IV.参 考 试 题

第一部分 法理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不成文法

2.法律部门

3.法律事实

4.法系

5.法律移植

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法律原则的作用是什么?

2.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3.法的局限性主要有哪些表现?

4.立法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三、论述题(15 

试述法制现代化。

 

第二部分 宪法学

 

一、名词解释(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2.受教育权

3.钦定宪法

4.一国两制

5.普通法院审查

二、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具有哪些性质?

2.简述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

3.简述我国宪法解释的原则。

4.简述我国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

5.试述国务院的会议制度。

三、论述题(共1小题,共10分)

请谈谈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三部分 行政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5分)

1.行政征收

2.代执行

3.行政合同

二、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

1.简答行政裁决的范围。

2.简析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

3.简答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4.简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15分)

论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Ⅴ.参 考 答 案

第一部分 法理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明确的条文形式的法律,通常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

2.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法律事实:是指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亡以及由此招致一定法律后果的现象和情况,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4.法系:是指具有共同的法律文化传统或者共同的法律外部特征的若干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的总称。

5.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试和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他国或他地区的法律,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的一种法律发展手段。

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法律原则的作用:(1)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2)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3)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2.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是1)违法行为;2)损害结果;3)因果关系。

3.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1)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2)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3)法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存在一定限度;(4)实施法律所需条件的不足影响法的作用的发挥。

4.立法程序包括哪些步骤:1)法律议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3)律草案的表决;4)法律的公布。

三、论述题(15分)

试述法制现代化:法制现代化是一个国家伴随着社会转型而相应地由传统型法制向现代型法制转化的历史过程,具有以下特征:(1)是一个从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转变的过程;

是一个由封闭走向开放的过程;(3)是法的合理化运动;(4)是法的一种发展过程。法制现代化的要素包括:(1)法律原则的现代化;(2)法律规范的现代化;(3)


法律制度的现代化;(4)法律组织机构及其设施条件的现代化;(5)法律思想意识即法律观的现代化。

 

第二部分 宪法学

 

一、名词解释(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依据一定原则建立的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统治和管理职能的政权机关的组织与活动体制。

2.受教育权是公民在教育领域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公民接受文化、科学等方面训练的权利。

3.钦定宪法是依据制定宪法的主体为标准对宪法进行的分类。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自上而下地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宪法。

4.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是指在一个统一的国家,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个前提下,允许特定地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5.普通法院审查是指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过程中附带地对作为案件审理依据的法律的合宪性进行审查,通过司法程序审查、裁决立法和行政机关是否违宪,因而也称为“司法审查”或“违宪审查”。

二、简答题(共5小题,每题5分,共25分)

1.(1)基本权利既有固有权利,也有法定权利,二者相互统一;

 (2)基本权利不受侵犯,但在特定条件下也受到限制和制约;

 (3)基本权利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全国人民的代表机关,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1)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2)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目的;

 (3) 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4) 协调宪法规范和社会实际的关系。

4.(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5.(1)国务院的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

 (2)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

 (3)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通报和讨论国务院其他事项。

三、论述题(10分)

1. 答案要点:

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体现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1)宪法监督的重要功能是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

(2)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宪法监督的主体,统一行使宪法监督权;

(3)注重备案审查;

(4)对违宪的规范性文件,采用制定机关自我纠正与撤销并重的原则;

(5)宪法监督主体与合法审查主体具有同一性。

 

第三部分 行政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5分)

1. 指行政主体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征收税款、征集兵役,征用财产等行政执法行为。

2. 指行政主体雇人代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相对人履行其义务而强制义务人缴付其劳务费用的强制执行方法。

3. 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与公民法入其他组织或者国家行政机关相互协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二、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1)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的权属争议;

 (2)有关知识产权争议;

 (3)民事侵权赔偿争议。

2.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体现在三方面:

(1)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权时,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

(2)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并由其本身就行使职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3)被授权组织在执行其本身的职能(非行政职能)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3.(1)行政主体作出行政决定;

 (2)行政决定送达行政相对人;

 (3)行政决定为行政相对人受领。

4.(1)行政法治原则;

 (2)正当程序原则;

 (3)比例原则;

 (4)责任行政原则。


三、论述题(15分)

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即为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三个:即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缺损其一,即为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所谓不适当即指行政行为有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 不合时宜,不合乎风俗习惯等情形。

行政行为被撤销即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行政行为通常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

2.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锗引起,而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末,由此造成相对人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人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 撤销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相对人应对自己的过错负责。

 

VI.参 考 书 目

 

一、法律法规规定:有关法理学、宪法、行政法的各类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二、参考书:可参考各高等院校的相关教材和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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