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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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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学校文件(研究生[2019]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信息公开。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学院院长任组长,包含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2、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制定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组织成立本学院的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5、确定拟录取名单。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7、小组下设秘书一名,一般由学院研究生秘书担任,负责做好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与公开、复试组织、录取和信息上报、落实考生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各学科(专业)成立由学科骨干教师任组长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为5-7人,小组成员的研究领域应与复试专业高度相关。复试工作小组若独立组织开展对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的考核,则应选拔组建具备较高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能力的专家不少于2人,对相关学科(专业)的复试考生开展外语能力的测试与考核。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除复试考核专家外,应配备专门负责复试过程记录及相关工作的秘书1人;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须查验复试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公正评分;

4、复试工作小组秘书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集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

2019年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

三、复试工作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评价,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挪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二)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复试时间为3月24日-3月25日,具体复试日程安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向考生公布。

(三)复试名单确定

学校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复试考生名单按一志愿优先原则确定。根据复试分数要求(含单科及总分要求),各招生专业按类别(学术型、专业学位)确定复试人员,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计算包含推免生。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组织好生源调剂工作。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提高复试分数线,也可根据专业特点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一般要求总分不低于国家线40分、单科不低于国家线10分,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应积极组织生源调剂工作,及时向考生公布缺额信息,根据教育部规定的调剂要求择优遴选调剂复试考生。

(四)调剂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全面做好调剂服务工作,是研招战线深入贯彻落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学院自主确定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1、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2、调剂原则

(1)结合学科(专业)招生实际,优先考虑一志愿校内调剂。

(2)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同时,考生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必须有数学,且数学科目难易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数一、数二、数三、招生单位自命题数学,调剂时数学难度高的专业可向数学难度低的专业调剂,原则上不可逆向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5206动力工程)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学院欢迎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背景的考生报名调剂。

3、调剂程序

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具体缺额情况,报学院和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专业相关信息。

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根据国家最新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申请,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为提升供需有效对接,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各专业可根据本单位接收调剂办法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各专业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筛选并确定拟复试考生名单,及时按模板格式上报学院,并向考生发调剂系统复试通知,同时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办法及复试相关安排等信息。考生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后进入复试环节。学院发送复试通知的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在我校研招网进行公示,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分专业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严格参照《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操作流程、规范及注意事项》执行。

(六)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学校复试着重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复试成绩主要由业务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部分组成。

1.业务课笔试:考试时间一般120-180分钟,考试科目根据学校公布的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执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执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重点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面试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并有详细记录。复试记录表最终由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当场打分并签字确认后存档。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全程录音录像。

以上各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若有一个环节考核成绩不足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的记录),复试全过程必须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有效和质量。

(七)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组成,且每部分成绩各占50%。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四、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结合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结合综合面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体检工作由学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研究生院联合校医院落实全校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提出体检要求。我校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考生总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其中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进行录取)。研究生院将确认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就变动部分的内容重新上报、审批后再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4.学院应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地按照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程序和要求开展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详细认真地落实复试面试等相关环节的记录工作。如若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学院应负责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向考生作出必要解释。

五、监督工作

1.实行责任分工制度。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领导和所有参加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规范程序,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保证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位,措施明确,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领导机构和议事决策机构,加强对学院导师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管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各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管,强化工作指导和规范性检查,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各环节,为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巡视和督察,对违规违纪行为发挥监督执纪职能。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4、在招生复试和录取环节,如发现有违纪问题,请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86843523,邮箱:zistwuzhenyu@163.com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责任编辑: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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