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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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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资格、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下,达到相关专业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硕)

0805

270

39

59

化学工程(化工新材料与复合材料)

085216

270

39

59

2、对于外校考生的调剂申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接收“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化学工程”专业的调剂生。所有欲调剂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报名备选。接到复试通知者方可参加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3月20日8:30-17:00、3月21日8:30-9:00。

报到地点:主楼2202(清源校区)

笔试时间: 3月21日9:40-11:40

笔试地点:综合教学楼105(清源校区)

面试时间:3月21日13:30开始

面试地点:主楼2201(清源校区)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携带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和成绩单原件,入学时交验学历、学位证书;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政审表;

6.成人、网教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科录取时由省招办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录取院校公章。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材料纸型为 A4 纸。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程序、方式和内容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笔试与面试考场安排报到时通知。

1、笔试

主要为专业基础课程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科目为下表所示三门专业课选择一门(不能与初试专业课科目相同),参考书目如下所示:

笔试科目

参考书

出版社、出版时间

作 者

A

《物理化学》(上、下册,第四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2月

天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编,王正烈、周亚平等修订

B

《高分子化学》第五版      《高分子物理》第三版

化学工业出版社,2013年6月

化学工业出版社,2012年1月

潘祖仁主编

金日光、华幼卿主编

C

《金属学与热处理原理》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王顺兴主编

专业英语笔试内容包含在上述复试科目课笔试内容中。

2、综合面试

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同时注重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专业课笔试分200分,综合面试(含英语)300分;

2、复试成绩(50%)与初试成绩(50%)累计相加,计算总成绩;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8、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考虑到外校调剂生初试所考科目与报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第一志愿考生所考科目不同,成绩不具有可比性,排序分两类,一类是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另一类调剂生排序。

复试结果将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公示。

六、体检时间及地点

对拟录取学生进行体检,体检须空腹(体检费用131元,需自行缴纳),体检表在报到时领取。

体检时间:3月22日上午

地点:北京仁和医院体检科(北京市大兴区兴丰大街1号)

如果考生自行在三甲医院体检,请考生务必按表中地址通过EMS在4月30日前邮寄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七、监督及服务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

材料科学与工程:010-81293958

研究生处:010-81292056

监督举报电话:010-8129227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拟录取考生请于复试后领取调档函(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用领取),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办收到档案后,核查无误将于六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2、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bipt.edu.cn../../)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3、报到时未提供政审表的拟录取考生需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政审表》,由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后,寄至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9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陈超收,邮编:102617,电话:010-81293958。



【责任编辑: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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