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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2024年河南理工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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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专业代码:083700)、安全工程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专业代码:085702)接收调剂考生。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缺额39个指标,安全工程专业缺额46个指标。

一、调剂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准予参加复试的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工学(或资源与环境类别)国家一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英语最低37分,政治最低37分,数学最低56分,专业课最低56分,总分最低273分。

3.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应为工学类(学科专业代码为08开头)与我院安全学科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型研究生接收的调剂考生初试考试科目须为数学一或数学二,英语一;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的调剂考生初试考试科目须为数学一或数学二,英语一或英语二。

4.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二、调剂流程

1.考生查阅调剂信息。有意调剂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查阅我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空额信息。

2.考生填报调剂志愿。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学校和招生学院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申请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所有填报我院调剂志愿的考生,在调剂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内若未收到我院的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通过国家调剂平台完成调剂志愿填报的考生,学院将按照1.4:1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计算复试人数不足1人时,进位为1人)。在满足调剂要求前提下,学院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且本科专业为安全工程、消防工程的调剂考生,同时结合个人专业背景、学习经历、综合素质等,按初试英语和数学两门统考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若申请调剂生源不足招生空额的140%时,按实际的调剂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若申请调剂生源不足招生空额的100%时,学院将组织第二批次调剂(具体以调剂系统发布信息为准)。

4.调剂考生确认复试信息并参加复试。学院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将通过国家调剂平台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后,学院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已确认但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调剂复试工作

1.调剂考生全部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调剂一批次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1)报到及资格审查:4月9日10:00-18:00,地点:安全学院一楼大厅。

(2)面试:4月10日全天(8:00开始)。地点:请报到时查阅。

2.调剂复试内容及要求按照《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https://www6.hpu.edu.cn/safe/info/1033/3357.htm)执行。

、拟录取

1.考生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依据,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8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根据我院学科专业(领域)的招生空额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本批次调剂志愿的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数学及英语两科成绩之和排序。若有待录取考生放弃或者学院有新增空额指标时,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待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

4.我院会给考生预留充裕的复试或待录取确认时间,请及时关注并确保复试期间手机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五、其它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在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具体请登录研究院网站查看调剂考生心理测试相关通知(https://adge.hpu.edu.cn/zsgz2.htm),也可通过扫描“心理测试二维码”完成心理测试。

2.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再次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待录取资格或学籍。

3.联系方式:0391-3986296,3986288

4.本办法解释权归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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