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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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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安全、公平、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要求,历史文化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

专业代码

可用分专业招生计划

备注

1

考古学

060100

5


2

世界史

060300

7


3

中国史

060200

16

其中1个名额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4

敦煌学

0602Z1

5


5

民族学

030401

12


注:招生计划中包含普通招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

三、调剂政策

按照《兰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学院对部分具有调剂名额的专业进行调剂。

调剂考生可致电0931-8913704咨询。

四、 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复试对象

1.2021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历史文化学院且符合学校、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含专项计划考生)。

2.学院审核通过且同意参加复试的预调剂考生。

3.第一志愿报考历史文化学院的上线硕士研究生,由于个别专业上线人数过多,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进行复试的学生,需要填写《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内部调剂申请表》,经转出和转入专业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

(二)复试通知

1.学院在3月18日前确定并公布复试名单及学院联系方式。一志愿复试考生登录历史文化学院官网查看考生复试名单,考生须联系学院确认本人复试信息。预调剂考生,由学院电话通知本人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考生需在3月18日17:00之前,将健康码发送到2805248772@qq.com,待学院审核批准后考生方可来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来校。审批通过后,考生须及时补充完善到校时间,到校交通工具等信息。审批未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

学院实施差额复试,淘汰率一般不低于实际录取人数的20%。

材料列表

1)  《准考证》原件。

2)  《身份证》原件。

3)  《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学位证》原件)。

4)  《诚信复试承诺书》。

5)  《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

6)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公盖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且本科毕业4年(同等学力考生毕业6年)及以上)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经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现场复试。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对仍然需要留置观察的,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有疑似或确诊病例接触史的,过去14天在国(境)外或疫情风险较高地区的考生,则不能审批通过,对审批未通过的考生,学院将妥善做好网络远程复试安排。

复试包含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实行差额复试,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安排

复试期间,如遇复试过程中出现疑似体征突发状况,体温过高(超过37.3°C)或有其他明显症状的考生,第一时间送往临时隔离观察点,并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按相关要求送医,做好疑似隔离防护应对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各面试场所应提前准备医用口罩、额温枪、医用酒精、消毒洗手液等必需物资,做好消毒和通风,待考区与考试区均要保证充足的人员间隔。各学科应及时关注复试期间兰州市和兰州大学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随时调整应急措施。

1.复试时间

时间:3月21日9:00—18:00

地点:兰州大学一分部校区衡山堂、和协楼。

分组:

日期

时间

项目

专业

地点

备注

3月18日

9:00-17:00

健康码查验

全体考生


统一发送至2805248772@qq.com

3月20日

9:00-14:00

缴费,报到

全体考生

衡山堂305

报到、查验证件、

缴纳复试报名费

3月20日

14:00-18:00

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

全体考生

衡山堂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月21日

 

9:00-18:00

专业面试

中国史(近代史方向)

衡山堂303

311候考

3月21日

 

9:00-18:00

专业面试

民族社会学、藏学、中国少数民族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学

衡山堂425

439候考

3月21日

9:00-18:00

专业面试

考古学

衡山堂208

205候考

3月21日

9:00-18:00

专业面试

敦煌学、中国史(历史文献学)

衡山堂501

5楼候考

3月21日

9:00-18:00

专业面试

中国史(史学理论及史学史、专门史)

衡山堂309

205候考

3月21日

9:00-18:00

专业面试

世界史

衡山堂308

205候考

3月21日

9:00-18:00

专业面试

中国史(中国古代史)

衡山堂305

205候考

3月21日

9:00-18:00

隔离观察点

异常考生

和协楼报告厅



注:以上项目结束考生即可离兰,录取名单会在我院网站及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以历史文化学院网站公示为准。

☆复试期间食宿费、往返路费、复试报考费、体检费等由考生自理。

☆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

☆学院地址(报名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3号。兰州大学一分部衡山堂308。

2.复试费用

硕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50元/人次,复试报名费可提前扫描二维码进行缴纳。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考生须于3月20日前完成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士。

1.jpg

3.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安排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备注:空腹,带有效证件,一寸照片1张。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录取办法

1.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以复试总评成绩排名为依据,根据分专业、研究方向的复试总评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考生单独进行排名)。

复试总评成绩 =(初试总成绩÷5)×50% +复试面试成绩×50%;其中,复试面试成绩 = 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80% + 英语听力和口语成绩×20%。

2.录取情况说明

根据考生的总评成绩排名,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如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导师及录取专业确定

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提前了解导师基本信息及研究方向,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入学后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并报送研究生院。

六、 信息公开

学院在硕士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均会及时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

七、申诉渠道

学院投诉电话:0931-8913704

联系人:魏老师

电子邮箱:xpwei@lzu.edu.cn

学校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责任编辑: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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