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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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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立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

(二)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复试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组复试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复试小组另配备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包括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

复试小组工作职责及工作规范按照文件《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青岛理工大学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中的规定执行。

三、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推免人数

大学生士兵计划

实际招生计划

机械工程

全日制

29

4

 

29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5

 

 

5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全日制

50

 

 

50

交通运输工程

全日制

5

1

 

5

安全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5

1

 

5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全日制

5

 

 

5

车辆工程

全日制

20

1

 

20

机械工程

非全日制

8

 

 

8

车辆工程

非全日制

3

 

 

3

交通运输工程

非全日制

3

 

 

3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符合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条件:机械工程(080200)学术型调剂考生要求数学不低于70分,所有专业型调剂考生要求数学不低于90分。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选择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英语单科分数高优先的原则选择复试调剂考生。

(3)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成绩要求满分500分的学科(专业)不低于190分,满分300分的不低于120分。

2、复试比例

(1)所有学科(专业)全部采取差额形式复试。

(2)机械工程、车辆工程专业的复试比例为180%。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复试比例为30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复试前,学院按照上级和学校复试方案规定要求组织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外,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对考生进一步审核资格,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资格审查后,由审查人和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在复试资格审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或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2、加分资格

学院按照国家和《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对考生加分资格进行审核。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学院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考核要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要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改进评价方法,通过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着力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复试主要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

1、笔试(闭卷考试):专业课、同等学力加试。

复试笔试考试命题、保管、印制、考试、答卷整理、阅卷和成绩登录按照硕士研究生自命题初试考试的要求组织实施,各个环节严格执行《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方案》(青理工研究生〔2018〕19号)要求。

(1)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50%。

(2)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专业综合面试与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70分)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每生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为提高面试的有效性,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决定专业综合面试与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内容。

(1)专业素养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情况。

②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成绩证明等。

③个人代表性成果或作品: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其他成果;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④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专业综合能力

①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考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

④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面试同时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该科目成绩未达18分者,视为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采取查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采取审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心理测试等方式,全面严格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决定不予以录取。

(4)心理素质考核主要考核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重点关注考生的心理状况,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考核,不参加心理素质考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学院考核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5、复试具体要求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面试场所,学院为考生专门准备侯考室。

(2)学院根据实际,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小组成员或面试考生随机分组及考生面试顺序。为确保复试“统一、合理、公正、公平”,避免复试期间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复试各项测试须设立足量的题库和标准答案,试题难度要适当,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回答问题。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员要具备较高的英语听说能力或有海外学习交流经历的教师,也可以聘请专业的英语教师担任。

(4)为优化生源结构,吸引更多的外省、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在复试过程中要对校外和校内、省外和省内考生一视同仁。

(5)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专业面试成绩,原则按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其他成绩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6)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中随机问答和抽题问答、实践能力考核等试题)及其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或本题面试启用前按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均须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机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对面试中随机问答和抽题问答题及其参考答案等,学院需确定两名在职人员共同负责,严防泄题、漏题,以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

(7)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指派专人做好复试试题的命制、印刷、交接、保管等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考评教师、工作人员都应签订保密协议书,认真、严格地执行相关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8)复试试卷评阅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密封、多人分题评阅、评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统分客观准确。 

(9)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①学院负责组织的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阅卷、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均需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符合标准化考场监控技术要求的场所进行,且保证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全过程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在第一时间提交研究生处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保存于学校保密室,任何人不得改动,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②研究生处负责组织的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封卷、阅卷、成绩登录等所有工作均需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符合标准化考场监控技术要求的场所进行,且保证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全过程音像材料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保存于学校保密室,任何人不得改动,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

2019年3月29日~31日

2、复试安排

第一步:学院报到,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步:交复试费

第三步:体检

第四步:笔试

第五步: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以研究生处和学院网站通知为准,请随时关注

3、复试地点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在青岛理工大学嘉陵江路校区,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黄岛)嘉陵江路777号。

(五)体检

本次复试体检学校不再统一安排。考生可到正规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详细要求按照通知《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说明》中执行。

五、调剂

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根据《青岛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六、录取

(一)总成绩的核算方式

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100分)×4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100分)×50%+〔(综合面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成绩)(7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30分)〕×5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总成绩的排名方式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分别排名。

2、考生总成绩是按学院分学科专业排名。

3、所有学科专业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一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18分)或加试不合格(<60分)。

3、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

4、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一志愿、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的观念,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二)巡视督查制度

实行巡视督查制度。学校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随机对复试面试现场和笔试考场进行监察。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

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监察部门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qut.edu.cn。

(三)信息公示制度

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各学院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做好研究生招生各项信息(包括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公开公示工作,公示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重新公示。

(四)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五)复议制度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监察部门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Email:yjshk@qut.edu.cn。

学院办公咨询电话:0532-68052755

 


【责任编辑: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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