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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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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改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成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成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点,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医学技术、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管理等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临床医学、电子信息、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等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临床医学和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位列ESI全国高校综合排名第74位,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材料科学、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专业进入ESI全球排名前0.2%。学校拥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1 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眼科疾病)、2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1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3个浙江省A类一流学科、7个B类一流学科,10个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2个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

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满意为宗旨,着力培养有情怀、有自信、能做事、能创新的优秀医学人才。学校现有27个本科招生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四大学科门类。有在校本专科生13328人(全日制,不含独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研究生3536人(含博士研究生227人),学历教育留学生899人。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临床医学类毕业生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平均通过率始终位居全国前10%,据2019年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公布的最新数据,学校毕业生毕业一年后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总排名省属高校第二,其中对母校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升学率等13个核心单项位居省属高校第一。

学校现有教职工总数(含直属附属医院)10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600余人。学校本部现有专任教师1538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05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79人,博士学位1095人。实现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青”零的突破,新增“长江学者”1人,再次入选国家地方高校“111计划”;一批优秀人才入选“国家万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特级专家等,一批教师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与省内重点建设大学比较,我校国家千人和万人入选数居第一,国家级人才数居第三,省部级人才数居第二。学校获评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

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项,获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5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学校承担国家级高层次科研项目110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60余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教育部科技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5项,中国药学会科技奖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9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项。教师获光华工程科技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等荣誉。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先后与31个国家(地区)140多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其中包括20余所世界百强大学,在学生海外交流和联合培养、教师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教育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的交流合作。现有中美眼视光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美护理学本科教育项目、中瑞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泰护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与中韩药学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项目等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中2个被列为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示范项目。与世界百强名校阿尔伯塔大学合作举办的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是目前我国医学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层次最高的项目。与波兰卢布林医科大学合作举办我国首个临床医学教育境外办学项目,与泰国东方大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合作成立海外孔子学院。入选“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1900亩。图书馆馆藏文献约209万册。学校主办、编辑出版5种学术期刊、1种学术报刊,其中学术杂志《Eye and Vision》进入SCIE学术期刊,3种期刊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学校拥有5所附属医院,其中4所为三级甲等医院,同时在浙江省设有24所非直管附属医院(临床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进入2018年度中国医院科技量值评价排行榜综合百强,附属眼视光医院眼科学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二,科技产出指标首次位列全国第一。

学校秉持“仁肃勤朴、求是奋发”的校训,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逐渐形成了“以特色学科引领和带动全面发展,以推进国际化进程提升办学水平,以医疗和产学研一体化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特色,探索出了一条地方高等院校的强校之路。2020年,学校综合实力进入武书连中国大学排行榜全国百强(第99位)。

学校的发展定位是: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立足浙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办学特色鲜明、国内一流、有国际影响力的应用研究型大学。(数据截至2020年8月)

 

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非本科结业生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复试时提供合格证或成绩单,总分425分以上,有效期5年);③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020年9月30日前见刊)。同等学力考生务必于2020年10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上材料使用邮政EMS寄到我校,我校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准考;对未提供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6.考生须达到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特别提醒如下:

(1)我校大部分学院只招收第一学历为四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开头)和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开头)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只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其报考资格认定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3)攻读以下25个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科学、儿科学、儿外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骨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放射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口腔医学。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建议报考专业学位。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我校研究生。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相关材料。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名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其它注意事项

①2021年我校实行分学院招生复试,考生填报志愿前须了解不同学院的招生要求,务必准确填报报考学院和专业。

②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的考生,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英语六级成绩,格式为【六级xxx分】。

③在网报系统中,往届生毕业信息以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应届生学籍信息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考生填写毕业专业时,必须选择具体专业,如“100301临床医学”、“100302麻醉学”等,不能填写“1003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旧(新)学校名称或毕业专业若无选项,选择“其他”后填写。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学籍学历信息,否则可能无法通过学籍学历校验。

④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复试通知、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在2021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⑤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详见“报考条件”。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2021年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20年10月30日前将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寄送至我校,方可通过审查。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提示的信息,对条件不符者,我校一律不准予考试。

三、考试

(一)初试

1.准考证打印: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除《西医综合》和《护理综合》,其他自命题初试科目的题型以主观题为主。

4.因实行网上阅卷,请考生主观题考试务必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

(二)复试

1.复试前资格审查

(1)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同等学力考生,若初试成绩合格,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成绩合格方有复试机会。加试科目请在生物化学、免疫学、生理学三门科目中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录取后原则上须延长一年学制。

(4)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另设标准。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我校进行核实。

2.复试时间和地点:一般为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我校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新生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四)我校预计于2021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复查。

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全日制:(1)非定向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生,其他非定向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2)定向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生。

3.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70000元/年.生,详询阿尔伯塔学院。

(二)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六、学制和学习方式

(一)学制

学制三年。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可以申请延长修学年限(以下简称延期),延期期限最长为二年。超过最长修学年限尚未毕业者视为自动退学。

(二)学习方式

1.全日制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可采取周末上课方式。达到我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授予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七、其他说明

(一)上述说明如与教育部2021年硕士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招收推免生人数、招收统考考生人数和接收我校长学制学生转段人数。招收推免生人数和接收我校长学制学生转段人数以十月中下旬录取人数为准,届时我校会更新各专业招收统考考生人数情况,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也不出售往年试题。

(五)请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wmu.edu.cn/招生工作),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

 八、招生咨询

(一)单位代码:10343    

(二)咨询电话:0577-86689753

(三)联系人:韩老师,叶老师

(四)电子邮箱:recruition@wmu.edu.cn

(五)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wzykdxyjsy)

(六)网址:http://yjsy.wmu.edu.cn/   招生工作

(七)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心楼624研究生院招生办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考范围(更新).pdf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pdf 

附件4:《护理综合》考试大纲.pdf 

附件5:《西医综合》考试大纲.pdf

【责任编辑: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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